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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條橙
發條橙
作者:安東尼·伯吉斯
主角配角:丁姆喬治彼得格利佛
需要閱讀:1天零2小時
小說狀態:已全本
所屬頻道:男頻
最新章節:分章閱讀 22
作者介紹
安東尼·伯吉斯(Anthony Burgess,一九一七——一九九三),英國當代著名作家,生於一九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,自幼喪母。他出身天主教世家,父母都從事音樂舞蹈,但他卻心安理得地背叛了在英國不算主導宗教的天主教。為此,他在小說中頻頻展現“自由意志”和“命中註定受天主拯救”觀點之間的對立;除了《發條橙》,還有《缺少的種子八一九六二年》和《塵世權力》(一九八零年),都表明他的信仰遊動於殘存的貝拉基主義(五世紀在英國本上出現的基督教異端,認為人類性本善,享有自由意志。到了近代,它演化為人道主義宗教)和奧古斯丁教義(六世紀自羅馬帝國傳來的基督教正宗,有原罪之說教)之間。本書的主題頗有哲理意味,原因即在於此。
《發條橙》的故事與後現代社會
故事發生在似乎不太遙遠的未來英國社會。那時人類科學技術相當發達,已經在“月宮”上建立了定居點,地球上的環球電視轉播也已經形成了電視文化;而就在室外,冬夜裡,卻惡夢迭出。正如作者所提出的,“發條橙”外表像普普通通的橙子,內部卻是機械裝置,並非自然物產,作者之所以選用了發條橙的象徵,而不是“發條蘋果”,“發條葡萄”,是因為英語的“甜橙”稱為orange,馬來語的“人”稱為orange。原來是機械控制下橫衝直撞的人啊!具體落實在本書主人公身上,我們便看到了各種各樣的反社會行為。
我們說,本書無論從內容,還是從科學發達導致人類墮落的悲觀論調看,都屬於科學幻想小說中的“幻想小說”範疇。
中國的讀者大概還記得,美國的科幻電影中,不是外星人襲擊地球,就是人類自己發明的機器人企圖奴役人類,或者用生物工程再造的恐龍失控傷人,現實的發達文明秩序有毀於一旦的危險,《發條橙》中並沒有直接描寫科學發明,卻呈現給我們一幅人類移民月球,“再也不去關心地球上的法律秩序”的社會景象。偉大的英國居然成了小流氓製造夜間恐怖的場所。外星人、機器人會損害我們的物質文明,而本書所關心的是精神文明的前途,即作者在書中強調的個體自由。他認為“道德選擇權”比行善更重要,所以他舉了一些極端的例子:“納查奇”(青少年)們濫施超級暴力。由於懲罰犯罪的手段出了問題,主人公最後儘管吃盡苦頭,卻還能夠回到社會上繼續作惡,直到娶妻生子,才與惡行告別。不像傳統社會秩序所要求的那樣,他沒有殺人償命。這似乎令人費解。我們認為理所當然的事,變成了問題……主人公應該為自己的惡行負責嗎?
其實,我們首先應該認識到,這是科幻,故事發生的時代屬於後現代社會。中國讀者如果對後現代社會的背景不熟悉,就會影響小說的閱讀。
按照西方社會學家的觀點①,這種後現代社會的屬性是“消費資本主義”,其特質是由於自反性(社會內部的批判反思功能)的作用,政治經濟學的主體(勞動力)。客體(貨幣、生產資本、商品;發條橙貌似主體,實為客體)流通加快。我們發現,納查奇小流氓一晚上要連續作案多起,不僅是出於情節戲劇化的考慮。隨著週轉時間不斷加快,客體包括文化製品在內,都成為一次性商品,其意義耗竭很快。如此整個發展過程是這樣的:某些客體,例如電視機、音響,本身又會產生大量的文化製品或符號(“能指”),令人目不暇接、無法應付;人們受到超額能指的轟擊,漸漸無法賦予其“所指”(意義),人們開始身在福中不知福了。亞歷克斯喝的牛奶攙有毒品,強姦的時候聽著貝多芬的音樂。人們已經不大看報,書本要撕掉,而且透過藥物加心理刺激矯正罪犯的現代(而非後現代)方法,被證明行不通。
傳統社會是客體流通不暢,能指所對應的意義雖然強有力,其作用卻發揮不開,“藏在深山無人識”。而後現代社會中,能指極大豐富,能指反而耗竭了,“見怪不怪,其怪自敗”。要有效消滅犯罪,只有透過招募小流氓來對付小流氓了。
【①見斯科特·萊希約翰·厄裡著《符號經濟與空間經濟》,王之光等譯,北京:商務印書館,即出。】
總之,由於文化製品的日益豐富和加速流通。後現代主義對現代主義不是批判或激進否定,而是加以極度誇大,說明它比現代主義還現代。由於一系列形式上的否定之否定,現代社會的許多準則都不管用了;本來,犯了罪要受到法律的制裁,而在後現代社會中,原本是主體的人成了客體,他對自己的行為還怎麼負責?還有,主人公鍾愛的貝多芬《第九交響曲》合唱歌詞被篡改,成了喧鬧、屠殺、打架的頌歌。電視機裡播出的節目、音響裡的音樂,到底算不算主體的行為記錄?難怪西方知識分子這麼痛恨“音樂電視”,對成天守著電視機的電視癮君子不屑一顧。
有一點我們是深有感觸的,美國經常發生青少年持槍不問青紅皂白向人群掃射的事件,他們視性命如兒戲,是否以為被殺死的人可以像電視中所表現的一樣轉身站起來,若無其事地走開?而傳統社會中,人們可是對鬼神、死亡充滿了恐懼的,提起地獄的名稱,也足以嚇住膽小鬼。《發條橙》教育囚犯的一種方法,就是宣傳地獄的可怕景象,這一套會靈驗嗎?
發條的程式是如何設計和執行的呢?我們還是來看看社會學家關於文化商品的論斷。唱片廠商的營銷手段是使音樂成為青少年生活方式的一部分,不得不聽,欲罷不能。也就是說,文化商品不再是超驗的表象,而是被包裝成為瀰漫在資訊和傳播結構中的一個內固性客體,是日常生活的實在。“流行音樂”成了“流行文化”。在分化程度不大的前現代部落社會中,文化只有象徵符號的功能;只有在文化性得到現代化和自由意志化(也就是分化)之後,文化才變得以表象為主。到了後現代社會,我們已經看到,表象接管了客體的功能位置,這些客體與日常生活中其他客體的差別,僅僅在於它們具有非物質形式和審美類特性,明星麥當娜不僅僅是一個形象,一個表象,她是文化客體,人類學意義上的文化。她的形象作為文化製品,出現在年輕人的T恤衫上,他們紛紛仿效她的穿著。這種文化製品構架著年輕人對事物分類的方式,並告訴這些年輕人:他們是何種人。
隨著社會結構在意指上的式微,併為資訊和通訊結構所部分置換,日常生活的審關化才有可能出現。原來,意義的耗竭是為了騰出位置給所謂的“品牌”,就是文化公司透過施加象徵符號暴力……商業炒作……打出來的。於是,文化製品的使用價值、交換價值讓位於符號價值,物質客體的符號價值增高。審美化發生於物質的生產、流通、消費過程之中,其最終結果是產生一個取代現有權威的新統治階級。理論家巴赫金(Bakhtin)提出了狂歡節的概念。它不僅僅是一個非結構性時空,而且是浪蕩子們戴上面具的區域,他們可以從一個面具的集合中自由地挑選,即隨變換身份,“我跳迪斯哥兒,彼得戴貓王普雷斯利,喬治戴英王亨利八世,可憐的丁姆戴著一個詩人的面具,叫做什麼雪萊。”從敘述口氣上看出,亞歷克斯除了面具店夥計告訴的雪萊是詩人,對哥們所戴的面具身份一無所知。本來,品種多樣的面具是成系列推出,任意選購的,可在這個社會學上的非結構區域提供一個初露端倪的通訊結構。在當今高度發達的資訊和通訊結構框架中,狂歡節面具已經成為無所不在、不斷流通的大眾文化審美容體。這裡存在一個悸論,巴赫金的狂歡節中,人們試戴著面具;而在當代大眾文化的流通性資訊、通訊網路中,面具大有可能在試戴著人們。於是,大眾藝術吸引大量觀眾的條件是社會結構相對弱化,為自反性開闢空間。例如,《發條橙》中,小流氓有意給依賴社會施捨的老太太一些小恩小惠,讓她們提供自己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明,老太太一方面是見利忘義,反過來也說明社會對於她們的救濟力度不大,在商品極大豐富的時代,沒有保證她們滿足喝酒的基本願望。因而社會對她們的約束力也很有限。這些弱不禁風的老太太,通常的作案物件,結果卻成了幫兇。社會中的批判力量。自反疏遠現象來自方方面面,到處揭竿而起,令人防不勝防。而小流氓們如此考慮周到,是不是電視節目提醒他們的呢?
自反性必然伴隨著評判,評判均需要有一般普通項包括特殊項。在認知、道德評判中,這種普通項是高度抽象的,中介層次多,而在審美評判中,普通項相對沒有中介,比較具體。也就是說,在意義耗竭的當口,作者躍躍欲試,企圖拿自己的價值觀念乘虛而入,從而成為新興的社會統治者。作為職業作家,他的寫作起碼能保證養家活口,積累了經濟效益、社會效益,還能在社會上贏得一點發言權,可是,如果透過操縱審美化過程,往往事半功倍,把自己的世界觀灌輸給讀者,何樂而不為?看完此書,我們很容易得出結論,作者對未來的發展沒有把握,十分憂慮,寧願保持現代社會的現狀。這也可以解釋為他對現實生活的熱愛吧。另一方面,作者對美國書商和電影導演大賺其錢頗有微詞,而相比之下他自己境況不怎麼樣。據此,國內理論界有人認為,後現代主義者名利雙收,是因為他們不加反思地淪落為資本主義文化產業的生產機器。這不符合實際情況,是對西方社會不瞭解而造成的盲人摸象式的推理,正因為他們有品牌意識,使原有的普通能指置換為某種品牌,並使自己成為該智慧財產權的擁有者,才成為流行時尚的引導者。他們具有極強的權力意識,這是成功的保證。他們是知識經濟時代的統治階級,我們不能由此認為他們喪失創造性、前衛性、批判精神,否則後現代主義文學藝術就不會為大眾所接受,列入大學必讀節目,收進博物館了。
《發條橙》的作者對此又何嘗沒有作過嘗試呢?他十分成功,小說主人公以“我”的身份出現,十五歲的小流氓,“我”的贖罪表現得模稜兩可。社會處於西方人想像中的軟弱不振的蘇聯式“社會主義”階段,人們不愛看書學習,儘管街道仍以艾米斯、普里斯特利等作家命名;俄國通俗歌手日瓦戈風靡世界,而青少年通用語納查奇詞彙大多采用俄語詞根;“除了小孩、孕婦、病人,人人都得出去上班”;由於所有監獄必須騰出來關押政治犯,罪犯們不得不接受快速改造;反對黨還存在,並舉行選舉,但當政者總是連選連任。高壓統治威脅著自由意志。“哥們”一起晝伏夜出,用“超級暴力”恐嚇公眾,並從事“抽送”勾當。連說話的語言也要獨樹一幟,以打破統治結構的語言霸權,使作為“失去品質的符號”的語言,恢復成為“作為意義載體”的語言(借用符號學家霍克海默Horkhaimer和阿多諾Adorno的說法)。事實證明,經典著作《發條橙》在書店裡經常脫銷,伯吉斯的柯羅瓦奶吧已經開到了因特網上,人們可以隨時透過點選滑鼠,到柯羅瓦奶吧去泡泡,發表自己的看法。好事者還開發了納查奇語翻譯軟體,供《發條橙》迷下載使用。訪問光顧者也真不少。
伯吉斯作品中還出現大量聖誕的超現實主義描寫,並在《發條橙》中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。小流氓驅車作“不速之客”的時候,壓到一個大傢伙,它有一張嗥嗥叫的滿口牙齒的大嘴,嘎咂一聲撲倒,回城時,又一路碾過“尖叫著的怪物”。亞歷克斯對女人不感興趣,只把她們當作暴力和姦淫的目標,在她的語彙裡,性行為描寫得很有特色,是機械的“抽送抽送的勾當”。對於女性肉體的說明僅限於乳房的尺寸,而小流氓們喝的是攙了毒品的牛奶,這足以引起精神分析醫師的注意。他惟一的“審美”情趣是對交響樂的熱衷。他赤條條地躺在床上,四周是立體聲音響器材,一邊傾聽莫扎特或巴赫的音樂,一邊憧憬著用靴子踩別人的面孔,或者強姦被灌得酩酊大醉、猛烈尖叫的姑娘。音樂達到高潮時,他的情慾也迸發了。
有鑑於此,《發條橙》儘管只有百餘頁,到今天卻成了經典之作。故事分三部二十一章,寫作以輪廓勾勒為主,富有象徵性。
小說第一部翔實地陳述了主人公的犯罪事實:毆打老人、打群架、持長柄剃刀。強姦、大喝攙毒品牛奶,最後攻擊老太太致死。哥們將他出賣,送他吃了官司。
第二部記敘了他的獄中經歷,主要講政府對他的治療過程,方法十分奇特:藥物加上恐怖視覺刺激,以改造他的思想。他到頭來落得一想到***、暴力、乃至音樂,就會噁心嘔吐。他陷入了自身的人性遭到懷疑的地步,伯吉斯探索著道德選擇和自由意志的基本問題,**:“難道一個人不能選擇作惡,就必然從善嗎?”
最後一部講述幾年後主人公成為犧牲品,無法反擊以前樹立的諸多敵手,人人都揍他,他卻無能為力,只得跳樓了事。美國和電影版本原本刪去了最後一章,其實它是最有趣的文字。在此他遇到了唯一忠於自己的哥們,對方已經成家立業,於是,主人公自由意志復甦,終於領悟到,自己得到了一次新生的機會。他立刻意識到也想結婚,也想要生兒育女,同時又感到困惑:自己的孩子會走上相同的自我毀滅的道路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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